雁塔区法院快速出击 高效执行 追回1880万元执行款

来源:西安发布 时间:2020-11-27 18:29 字号:

“真没想到,6年的漫长讨债路,竟然在我提交执行申请书仅18天,法院就通知我执行到位了!1800万元呀!真心为这个硬核团队点赞,雁塔法院就是‘飒’!”日前,雁塔区法院执行局董超速执团队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成功为申请人执行到位1880万元,结束了债权人长达6年的讨债之路。

据悉,2014年被告西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分四次向原告沈某共借入资金2520万元,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被告仅还款1450万元,余下本金及利息共计1880万元一直未偿还。原告经过漫长的讨要债款未果后,于2020年5月诉至雁塔区法院,经调解,被告承诺10月10日之前分期履行还款。到期后,被告仍未履行,遂原告于2020年10月向雁塔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雁塔区法院执行局内勤团队于收案当日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提起查控申请,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清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根据案件分配规则,该案迅速交由董超法官速执团队承办。法官根据查控反馈结果并检索被执行人关联执行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难度增大。

当时,董超已经在出差的路上,为了加快工作进度,他通过移动办案系统浏览案件信息时,另一起该案被执行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引起了他的注意。董超立即将这条信息推送给团队工作人员,并安排法官助理前往相关法院调查了解诉讼情况。

经过确认,被执行人作为债权人的案件对该案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次日,雁塔法院向另一案被执行(第三人西安某学院)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取被执行人在该学院应享有的到期债权。十五日异议期满后,第三人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按照人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的方式履行到期债务,执行法官遂依法签发执行裁定书,对该第三人应履行的到期债务进行了强制执行,在第三人应履行到期债务1880万元的范围内,11月20日全部执行到位。

强制执行工作作为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全社会对司法权威的认可度。为此,雁塔区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领导下着力完善专业执行团队,注重案件科学繁简分流、加强团队分工协作,在破解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找难方面不断寻求新方法,在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方面不断探索新渠道,将最新执行理念和执行方式融入到执行工作过程中。

截至2020年11月份,雁塔区法院执行局共收案12907件,结案11225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660件,平均执行天数88.22天。雁塔区法院执行局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团队分工更加清晰,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司法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跑出了“雁塔速度”。

编辑: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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